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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案摘要

本研析目的為提出適合我國的「公部門人工智慧架構」,以應對全球人工智慧技術快速發展所帶來的資料隱私、數位權利、資訊安全等挑戰。隨著各國陸續推出AI相關法規(如歐盟AI法案、美國AI指引等),本研析將參考國際架構與指引,建立一套涵蓋倫理、透明性、問責、安全為主的AI架構。具體而言,本研析將針對台灣、歐盟、美國、澳洲、英國等國家和地區的AI政策進行分析,並透過文獻回顧、專家訪談等方式來確立我國的AI治理模式,以確保在公部門應用人工智慧時,能兼顧數位治理的倫理原則與實用性。預期效益包括提升政府服務的效率、促進資料透明度,並改善公部門的資料治理能力與AI應用。

研究方法

本研析擬持續回顧國內外文獻及執行現況,由各國AI運用及政府中的職能概述之文獻可發現,歐盟以風險控管為主,其他國家也多強調AI的倫理議題,故本研析將進行國內機關導入AI之數位權利實踐與風險態度調查。本研析擬規劃透過文獻蒐集整理分析2-3個國家或地區人工智慧規範架構及國際相關規範的蒐集,如歐盟、澳洲、美國等,透過個別訪談與文獻回顧,發展並建立適合我國國情之AI架構,同時,預計進行機關部會導入AI的現況調查,並與委託單位研商確認,了解國內機關發展現況,以呼應AI架構的建立,最後,以焦點團體座談、機關座談等方式,除了與國際接軌及相互對照,完善本研析所提出之AI架構,也作為未來我國政府機關研擬AI應用相關規範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