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案摘要
在良善的治理概念下,ICT的運用明顯增加共識達成的機會以及政府機構的責任,除降低管理之交易成本外,更能提升公民、企業和社會在政府運轉內的參與。政府治理適應數位時代的挑戰,政府需以新的組織結構與運作型態,重新界定任務與目標,同時擺脫行政文化的束縛,以發展包含決策、權力分享與協調的電子治理型態。 在電子化政府的發展逐漸邁向良善電子治理關係的建構與發展中,相關行為者與利害關係人廣泛的包括:不同層級的政府行政機關(中央、地方)、立法機關、公民、企業、非營利組織、利益團體、宗教與文化團體、媒體、大學、鄰里社區組織、以及資訊代理人…等。隨著電子化政府的日漸普及應用,政府與各式利害關係人之互動與依存的關係變得日益緊密,因此有必要在此時重新界定政府與利害關係人之夥伴關係,形塑良好之互動,以調整政府電子化政策方向及服務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