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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案摘要

隨著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與其他相關法令的立法與實施,我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已漸趨完善並與世界主要國家齊步。政府機關所保有之資料與資訊,若由其他機關或民間組織取得並加以應用,將對後者產生不同且額外的效用與價值。實際上,開放政府資訊與資料,供其他機關與組織加值應用,已為時勢之所趨。本研究目的在探究及瞭解我國與其他國家政府機關如何對外分享資料與資訊,釐清「資料加值」或「資訊加值」之概念,並分析政府機關之對外分享資料與資訊,對於其他機關和民間組織帶來的「加值」作用。

研究方法

  1. 中英文文獻檢閱:本研究透過檢閱中英文文獻、國內外政府出版品、與國內外政府網站,來實際了解現階段我國與其它國家政府機關透過何種方式來對外分享資料與資訊。
  2. 焦點團體深度訪談:藉由文獻檢閱後,初步了解國內外現階段政府資料與資訊分享的主要模式,再輔以個別機關與相關團體的深度訪談,從不同的角度如資料提供者與資料使用者等來探討,以期了解不同模式之間的比較,並進而建議適合我國政府機關對外分享資料與資訊的方法。藉由官、產、學界代表多元意見的蒐集,以深入地瞭解政府資料加值利用的價值鏈與營運模式。
  3. 次級資料分析:在鎖定交通部的交通服務e網通,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平台標的後,研究藉由文獻檢閱過程逐步地鎖定所需次級資料的範疇。次級資料的蒐集來源包括政府出版品、個案機關資訊公開加值平台與官方網站。並透過前述個別與焦點訪談再度蒐集、補充與確認前述階段的成果,藉此瞭解政府機關與民間加值產業所形成的資料加值供需關係,從而釐清數位化資料加值的價值鏈與營運模式。
  4. 網路問卷調查:本研究最後透過網路問卷調查,以期從開放資料使用者的觀點來瞭解其所使用的開放資料系統平台的運作成效,與其所取得的開放資料品質為何、以及進一步來瞭解現階段我國開放資料發展的現況,主要從法令規範、分享方法、技術格式標準、開放資料、推廣方法、與使用授權機制之六個子面向來探討。

研究結果

  1. 相較於中央機關,地方政府提供Open Data的各項服務有較多的法規命令的限制;我國目前政府公開資料加值的推行,在各機構及地方政府呈現多頭馬車之態,在缺乏明確的資料加值政策之下,資源投入浪費等問題,勢必將層出不窮而無可避免。
  2. 我國推動資料加值所面臨的困境與問題,主要包括公開資料的範圍與如何授權的關鍵涉及跨域管理、系統整合與技術標準的問題;加值的成果與效益難以衡量的侷限;以及不同層級與類型的政府機關可運用的人力、經費不一等人力問題。
  3. 政府公開資料加值的使用者,其所使用的開放資料類型為飲食、醫療、房產、與交通等類別為主要類型,而對於兩個研究個案資訊系統平台的使用上,使用者大多持正面的態度,但同時也認為開放資料的類別與品質可以再加強、平台上可以設置溝通管道、並對於政府機關是否應收費抱持保留的態度。

附加檔案